关于覃香草、覃纲泽,位于三江县古宜镇三元路33号1栋1单元602室证书作废注销声明
来源:
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发布日期:
2024-07-16 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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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覃香草、覃纲泽自身过失将位于三江县古宜镇三元路33号1栋1单元602室[证书号:桂(2019)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1295号]不动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。
如有异议,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三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。
特此声明。
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7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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